一、个人贵金属及大宗商品业务
(一)个人实物贵金属业务
个人实物贵金属业务正常办理。具体营业时间以当地建设银行公告为准。
(二)个人账户贵金属及双向业务
2017年1月27日(周五)个人账户贵金属及双向业务正常进行。
2017年1月28日(周六)凌晨4:00起,个人账户贵金属及双向业务停止交易。
2017年1月30日(周一)上午7:00起,个人账户贵金属及双向业务恢复正常交易。
(三)代理个人金交所贵金属业务
1.交易安排
2017年1月26日(周四)下午15:30起代理个人金交所贵金属业务停止交易,下午15:40停止中立仓申报,2016年2月3日(周五)恢复正常交易。
2.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的调整安排
为防范节日期间国际市场黄金、白银价格大幅波动,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行对Au(T+D)、Au(T+N1)、Au(T+N2)、mAu(T+D)和Ag(T+D)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2017年1月25日(周三)收盘清算时起,我行Au(T+D)、Au(T+N1)、Au(T+N2)和mAu(T+D)合约的保证金比例从14%调整为18%,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从6%调整为10%;Ag(T+D)合约的保证金比例从14%调整为18%,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从8%调整为12%。
若1月25日出现单边市,按照《上海黄金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调整的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水平高于上述标准时,则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2)2017年2月3日(周五)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清算时起,我行Au(T+D)、Au(T+N1)、Au(T+N2)和mAu(T+D)合约保证金比例恢复为14%,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恢复为6%;我行Ag(T+D)合约保证金比例恢复为14%,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恢复为8%。
(四)个人黄金积存业务
2017年1月27日(周五)个人黄金积存业务正常进行。
2017年1月28日(周六)及1月29日(周日)个人黄金积存业务停止交易。
2017年1月30日(周一)个人黄金积存业务恢复正常交易。
(五)个人账户商品交易业务
2017年1月27日(周五)账户商品交易业务正常进行。
2017年1月28日(周六)凌晨4:00起,账户商品交易业务停止交易。
2017年1月30日(周一)上午9:00起,账户商品交易业务恢复正常交易。
二、个人外汇买卖及账户外汇业务
个人外汇买卖及账户外汇业务北京时间2017年1月28日4:00收盘,北京时间2017年1月30日07:00开盘,春节期间正常运行。
三、记账式债券柜台业务和储蓄国债业务
(一)记账式债券柜台业务
2017年1月26日-2月2日,休市八天。2017年1月22日(星期日)、2月4日(星期六)正常办理业务。
(二)储蓄国债业务
法定节假日,我行照常办理储蓄国债(凭证式)和储蓄国债(电子式)提前兑取业务,如法定节假日为发行期,除办理上述业务外,同时办理开户和发行认购业务。
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中国建设银行
2017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