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单位结算卡非柜面交易限额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您好!
为加强支付结算管理,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9〕85号)及《上海市企业银行账户优化服务,防控风险实施方案》的要求,我行将单位结算卡通过自助存取款设备(ATM、CRS)转账的单笔限额、日累计限额、月累计限额分别调整成为:单笔限额1万元人民币(含)、日累计限额1万元人民币(含)、月累计限额30万元人民币(含);同时将单位结算卡pos付款单笔限额、日累计限额、月累计限额分别调整成为:单笔限额1万元人民币(含)、日累计限额1万元人民币(含)、月累计限额30万元人民币(含)。
以上调整后的限额自2021年8月23日起执行。如您需设置个性化转账限额,请及时咨询开户网点。
特此公告。
感谢您长期以来给予我行的大力支持!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