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您好!
感谢您购买我行发行的“乾元一号”2010年第1期股权投资类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编号:优先级SH042010004007Y01;次级SH042010005007Y01,以下统称为“本产品”),本产品于2010年6月18日成立,按照产品说明书有关约定,根据本产品受托人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向我行出具的受托人季度管理报告,现将本产品投资的环保股权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投资运作情况公告如下:
一、 运营情况
(一)资本金出资
公司的组织形式为公司制,注册资本为18亿元,认缴出资已全部缴足。我行理财资金投资10亿元,占注册资本的55.56%。
(二)投资策略执行
2015年,公司全面进入项目退出阶段,在项目退出策略上,公司积极寻求包括直接IPO、境内外并购、借壳上市和股权转让等多种退出方式。
公司的主要资产是股权类投资组合,累计投资项目9个,截至2016年12月31日,9个项目中4个项目已完全退出并收回退出款项,1个项目部分退出并收回相应的退出款项。
项目1:公司分别于2010年12月和2011年6月,对被投资公司进行了A、B两轮投资,投资总额为1.0043亿元,其中,A轮投资金额为2,043万元,被投资公司以部分厂房及其附属土地为公司、大股东的回购及特别分红义务提供担保,B轮投资由包括公司在内的8家机构投资者共同出资4.276亿元,其中公司投资8,000万元。2012年以来,受美国、欧盟对中国产光伏产品实行“双反”政策以及国内产能膨胀等因素影响,光伏市场行情急转直下并持续恶化,被投资公司经营陷入困境。当地法院于2015年9月裁定受理被投资公司的破产申请,被投资公司正式进入破产程序。公司于2015年12月以A、B两轮投资本金及收益为依据向破产管理人申报了债权,但破产管理人未将公司列为债权人。2016年1月12日公司就A轮投资的债权及抵押权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截止报告日尚未判决。该项目相关退出工作正在进行中。
项目2:被投资公司是国内知名的水务企业,致力于水环境污染治理和水资源综合利用,主要从事城市水务项目投融资、设计咨询、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公司联合境内外3家机构联合注资1.1亿美元,其中公司投资金额为500万美元。目前该项目已实现退出,税前收益率为16%。
项目3:被投资公司是上海地区一家节能建筑材料生产企业,产能在行业中排名前列。公司联合其他机构共同注资4.2亿元,其中公司投资1.2亿元,目前被投资公司已成功登陆国内A股主板市场。公司于2015年上半年已实现全部退出,税前收益率为124%。
项目4:被投资公司主业为森林资源经营,包括原木及毛竹采伐、基础板材加工与贸易、森林食品(竹笋)经营贸易等业务,控股公司位于香港。公司于2012年1月以可赎回的可转换债券方式对被投资公司投资1亿元,被投资公司以部分酒店、厂房及其附属土地对债券回购进行了担保。被投资公司受经济下行以及实际控制人涉及民间借贷纠纷的影响,自2013年10月起已基本停止了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启动债券回购程序,并通过诉讼取得了抵押物的处置权,该抵押物经两次拍卖均流拍;此外,公司与被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被投资公司关于3000万元业绩补偿款的诉讼案已于2016年1月胜诉,但该3000万元债权为无抵押债权,加之被投资公司已宣告破产且被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故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将该3000万元债权和经两次流拍的抵押物所对应之债权组合成债包,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进行转让。2016年,公司项目团队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及上海睿银盛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询价,得到的最高报价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的605万元人民币。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将向华融出售该项目相关的权益。
项目5:被投资企业是国内集采、选、冶配套的大型有色冶金、化工联合企业之一,主要从事镍、铜、钴、铂族贵金属等的生产和销售。2012年7月,公司投资2.999亿元,通过SPV间接持有被投资公司0.42%股权。被投资公司作为资源类企业,其产品受到国际金融市场、大宗商品市场、宏观经济周期的影响,近年来持续低走,生产经营面临一定的压力。2015年公司首次出现亏损,于2015年底提交IPO申报材料的计划无法如期实施。根据该公司披露的财务信息,2016年截止至9月30日,净利润为-8.4亿元,营业利润率为-0.73%。公司项目组正多渠道寻找受让方,积极推进退出工作。
项目6:被投资公司为国内领先的金融机构,属于国资控股金融企业,公司投资2.994亿元。该项目已于2016年6月21日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回收资金4.511亿元人民币。
项目7:被投资公司为国内领先污水处理企业,污水处理规模位于行业前五。2013年,公司联合国际和国内4家机构共同投资2亿美元,其中,公司投资1,630万美元。被投资公司已在境外上市,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根据公布的2015年年报显示,公司营业额及归属公司净利润分别达到18亿元及3.6亿元人民币,分别较2014年上升19.9%及24.0%。该项目已退出约70%,退出部分实现收益率约为79%,投资成本已收回。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退出剩余股份。
项目8:被投资公司为全国领先的钢铁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企业,具有明显的资源优势,且产品兼顾环保性和经济性,在市场上拥有较强的竞争力。公司于2014年1月以增资方式投资2.5亿元,持股比例为17.4825%。据被投资公司未经审计的2016年1-10月财务报表显示,被投资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91万元。目前,被投资公司所属集团内部正在进行业务、资产整合。公司项目组正多渠道寻找受让方,其中以大股东回购为主要解决方案。
项目9:被投资公司主要开展酒店、景区开发、旅游地产等业务,拥有优质的资产和丰富的政策资源。2013年12月,公司投资8,145万元,持股比例为3.024%。据被投资公司2016年度第三季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被投资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3,202万元。目前公司项目团队拟按照投资协议约定,以回购方式退出。
公司对已投资项目首先采用成本计价,在会计期末,对投资时间超过半年的,公司聘请独立估值机构按年为已投项目提供估值服务,估值调整计入资本公积。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显示,归属于各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729,311,350.28 元。
根据《章程》约定,公司的存续期为7年,从2014年开始,公司陆续有项目退出,所回收资金不再进行投资,直接向股东分配。公司于2014年至2016年期间进行了四轮减资,减资金额合计为12.1亿元,每次减资均进行了相关工商手续的变更,所有减资资金已向股东分配,目前公司注册资本为5.9亿元。
我行按股权比例收到减资分配资金后,根据产品说明书约定扣除相关费用,合计分配给投资人666,719,985.96元。截至2016年12月21日,优先级投资人本金及8%的固定收益已全部兑付完毕,次级投资人兑付了部分本金。未来,若公司继续向股东分配减资资金,我行在收到减资资金后,将按照产品说明书的约定方式兑付本产品投资者。请投资者及时关注本产品的相关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运作正常,特此报告。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
2017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