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活动主题:
“龙卡蜜悦赚”之“人保车险分期增值”
2、活动时间:
2015年1月15日至2015年12月31日
3、活动区域范围:
上海地区
4、活动对象:
龙卡信用卡持卡人(卓越商务卡—单位商务卡除外)
5、活动内容:
2015年1月15日至2015年12月31日,建行龙卡信用卡持卡人办理人保车险分期,并且在分期专用POS机上刷龙卡信用卡办理分期付款即可享受3期0首付、0利息、0手续费特惠。单辆车分期刷卡保费(不含车船税)达到2500元(含)以上的,可获赠交通卡一张。交通卡价值按保费规模不同有所不同,详见表格。同时,还可额外获赠建行提供的大众代驾券2张。代驾券共限量500张,送完即止。礼品均不可折现,将随保单一起配送,具体使用规则及有效期详见券上所示。
人保电话车险投保专线:4001234567*1(工作日8:30-20:00)。
交通卡价值明细表如下(含20元卡资):
保费区间(元) |
交通卡价值(元) |
[2500,3500] |
60 |
(3500,4500] |
80 |
(4500,5500] |
100 |
(5500,6500] |
120 |
(6500,7500] |
140 |
(7500,8500] |
160 |
(8500,9500] |
180 |
(9500,10500] |
200 |
(10500,11500] |
220 |
(11500,12500] |
240 |
(12500,13500] |
260 |
(13500,14500] |
280 |
(14500,+∞) |
300 |
6、活动规则:
(1)本活动对象为建行龙卡信用卡持卡人(卓越商务卡—单位商务卡除外)(以下简称“持卡人”)。
(2)“3期0首付0利息0手续费”优惠为成功办理分期付款交易的建行龙卡信用卡持卡人专享,一次性全额支付不参与本活动。如持卡人当场无法成功办理分期付款业务,则视作放弃参加本活动。
(3)购买同一件商品不得拆分,单张签购单只可享受一次3期“0首付、0利息、0手续费”特惠。
(4)持卡人所购商品及服务均由人保财险提供,人保财险承担所有与商品及商品销售有关的责任;建行仅提供金融付款业务,与人保财险之间无代理、经销、担保等关系。持卡人若就商品或服务的价格、质量等其他相关事宜发生争议,应与人保财险协商处理。在争议处理过程中,持卡人仍应继续按上述约定偿还所欠债务。前述争议不影响建行对持卡人所欠债务进行追偿的权利。若持卡人发生退货,退货流程按人保财险相应规定及建行分期流程办理。
(5)建行上海市分行保留拒绝参与套现及违法交易、不良账户或账户状态不正常的持卡人参与本次活动的权利。本活动详细办法以活动现场公告为准,其他未尽事宜,全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金融业政策规定、龙卡信用卡章程、领用协议、中国建设银行相应业务管理办法、龙卡信用卡商户分期付款约定条款及相关行业惯例办理。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中国建设银行对本次活动有调整及更改的权利。调整及更改经相关途径(官网)公告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