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2012-7-17)]
国家发改委地区经济司司长、前海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范恒山指出,前海政策是目前内地开放程度最高、创新空间最广、优惠幅度最大的区域政策之一,是国内各实验区和示范区优惠政策的累积叠加。
7月16日在香港举办的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政策宣讲暨招商推介会上,范恒山对国务院批复的前海政策文件解读时表示,“前海的试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试验,而是带有全局性。”前海合作区的重要使命即基于国家改革发展的需要,开展先行先试。
2012年6月27日,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有关政策获得国务院正式批复。国务院在批复中表示,支持前海实行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的先行先试政策,打造现代服务业体制机制创新区、现代服务业发展集聚区、香港与内地紧密合作的先导区、珠三角地区产业升级的引领区。
对前海政策的批复文件中,国务院支持前海从金融改革创新、税收优惠政策、法律事务合作、建设人才特区等方面探索先行先试的创新政策。
范恒山认为,前海政策充分体现了“特中之特”。在当前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新形势下,前海合作区是国家深化改革开放,培育区域合作的重大创举和崭新尝试,国家给予了前海超常规的支持,赋予了极高含金量政策,大大超出一般城市。
范恒山指出,基于前海合作区作为国家发展新型试验平台的特殊性质,相关部门综合考虑了内地多个实验区和示范区的优惠政策,包括借助珠海横琴类似的税收优惠、人才发展政策、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金融创新等,最终形成的前海政策是对这些优惠政策优选创新的结果,也是独特的发展定位和产业重点升级的量身打造,“既博采众长又独树一帜。”
范恒山强调了前海政策的领先性、超前性及某些政策创新的不可比拟性,“甚至在很多方面,是国家第一次赋予一个地区。”具体包括:第一次明确了前海建设成为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第一次提出在前海构建跨境人民币业务试验区;第一次允许取得香港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专业人士担任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第一次强调支持前海建设深港人才特区。
就前海政策的战略意义,范恒山认为,国家赋予前海的不仅是优惠政策,更是在诸多领域的探索空间和试验权益。
在法律事务合作方面,涉及到前海合作区法律事务合作的举措时,国务院引用了“探索”两字。范恒山说,曾有香港法律业界人士指出“探索”不如“允许”明确。结合国家层面的意义,范恒山认为“探索”更能反映实际需要,且具有更丰富的内涵和更广阔的操作空间,“可以说,香港法律从业人员将从其中获得意想不到的机遇和收获。”
此外,前海政策紧扣深化深港合作的需要。前海合作区是新形势下,深化深港合作的重要平台,前海政策也是适应这一要求研究制定的。范恒山指出,前海政策不但具有深港合作领域提升合作高度、创新合作方式、全面深化深港合作的重任,还将利于推动深港合作从经济领域向社会文化等其他领域拓展。
“如果说,前海合作区是特区中的特区,那么支持前海发展的政策,可谓是特中之特、特中有特、特上加特,这些政策将为前海的创新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范恒山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