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享E路通达 积分好礼不断 ——2013年个人电子银行积分换礼活动 为感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对建行个人电子银行的支持与厚爱,我行将于2013年1月1日起,开展新一期个人电子银行积分换礼活动。活动期间,建行山东省分行客户(不包含青岛分行客户)通过个人网银、手机银行、个人短信金融服务办理指定交易,可获得个人电子银行积分,并可使用积分兑换精美礼品。活动详情如下: 一、活动时间 积分时间:2013年全年累计积分 登记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1月15日 兑换周期:两个月一次 配送时间:2013年5、7、9、11月、2014年1月下旬分别开始对上个兑换周期客户登记兑换礼品进行配送。 二、活动对象 建行山东省分行个人电子银行(包括个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个人短信金融服务)签约客户(青岛分行客户除外)。 三、积分规则
说明:①2012年剩余个人电子银行积分折半计入2013年电子银行积分中。 ②2013年一季度,办理常规积分交易可获得双倍积分,封顶分值翻倍。 ③基金、账户金、外汇买卖业务仅限实时交易统计积分。 ④结算通账户转账、“建行学生惠”专用账户与亲亲账户间转账交易统计入同城转账、信用卡还款类交易。 四、礼品兑换流程 1、积分查询方式 请登录www.ccb.com/sd -> 选择“个人电子银行积分专栏” -> “积分查询”。 温馨提示: l 我行每月对个人电子银行积分进行更新,以查询结果中所显示的截止时间为准; l 客户成功登记并提交礼品兑换申领表后,积分不实时扣减,我行将于礼品配发当月对积分进行更新时扣减; l 客户通过个人网银“客户服务”功能下查询的积分不同于本活动积分,不能做为积分礼品兑换依据。 2、礼品查询方式 请登录www.ccb.com/sd -> 选择“个人电子银行积分专栏 ” -> “积分礼品”。 3、礼品兑换方式 请登录www.ccb.com/sd -> 选择“个人电子银行积分专栏” -> “积分礼品” -> 确定要兑换的礼品并选择图片下方的“立即申请” -> 填写申领表并点击发送即可。 温馨提示: ①为了不影响礼品的接收和签收,请客户按申领内容准确填写对应的个人信息、手机号码、配送地址(仅限山东省范围内配送,青岛地区除外)等,并仔细核对无误后提交,以便我行及时寄送礼品。由于客户信息填写错误产生的配送问题,由客户自行承担。 ②选择兑换建行善融商务个人商城电子券时,请在申领表中的“配送地址”栏准确填写您的善融商务注册用户名,以便我行将善融商务电子券。 4、礼品配送方式 我行于2013年5、7、9、11月、2014年1月下旬分别对上个兑换周期(前两个月)客户登记兑换的礼品进行配送。礼品直接寄送至客户在申领表中登记的配送地址(省外、青岛地址不予配送)。 四、礼品兑换规则 1.礼品数量有限,先到先得。 2.兑换建行善融商务个人商城电子券前,客户应先在建行善融商务个人商城注册用户,并且务必要确认您已开通绑定了商城账户,并需在申领表中的“配送地址”栏准确填写您的善融商务注册用户名(区分大小写)。 3.限使用客户本人积分兑换礼品。 4.每位客户每个兑换周期(两个月)限兑换一件礼品;如客户提交的申领表中登记选择兑换两件礼品,则我行按客户登记的“礼品1”进行兑换。 5.如客户多次登记提交积分换礼申领表,则我行以每个兑换周期(两个月)客户最后一次提交的申领表为准。 6.50万分以上礼品每位客户每年仅限兑换两份。 7.如客户提交的申领表中选择兑换超出可用积分的活动礼品,我行将不予兑换。 8.客户登记提交申领表时,应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如手机号码、收件地址等。建议客户本人接收礼品,如因他人代收导致礼品丢失、损坏等情况,由客户自行承担。 9.客户所兑换的礼品如有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由礼品的供应商负责处理、解决。 10.收货时请客户注意查看礼品是否完整,请确认礼品外包装无破损后再收货。如客户签收礼品后,再发现存在运输受损问题,将不予退换礼品。 11.因客户登记信息不准确,导致货运配送不到目的地退回的情况,如需重新配送,则运费须由客户自行承担。 12.中国建设银行与礼品供应商之间并无合伙、经销、代理关系和共同出卖人、广告媒体和保证人关系。 13.电子银行积分仅适用于本规则范围,在兑换取得礼品之前并不构成客户的资产,未经中国建设银行同意,积分不能折算现金或给予其它回馈方式。 14.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保留对积分规则解释的权利,并有权根据需要取消或修改相关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资格、积分累计计算、礼品及兑换标准),并经过相关途径(如银行网站、短信、报刊或各分支网点等)公告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