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时间
积分时间:2011年积分全年累计
换礼时间:每季度兑换一次,即2011年4月、7月、10月、2012年1月为礼品兑换时间,客户可在以上四个月内使用网银积分兑换礼品。
二、积分规则
序号 | 交易类型 | 积分规则 | 封顶分值 |
1 | 跨行、异地、向企业转账 | 1000分/笔(交易额≥5000元) | 不封顶 |
300分/笔(交易额<5000元) | |||
2 | 代理缴费 | 300分/笔(交易额≥100元) | 不封顶 |
100分/笔(10元≤交易额<100元) | |||
3 | 网上支付 | 300分/笔(交易额≥500元) | 按月封顶20000分(2011年6月1日起) |
100分/笔(10元≤交易额<500元) | |||
4 | 投资理财(基金、账户金、CTS、理财产品、外汇买卖) | 300分/笔(交易额≥10000元) | 按月封顶20000分 |
100分/笔(500元≤交易额<10000元) | |||
5 | 同城转账、信用卡还款 | 200分/笔(交易额≥5000元) | 按月封顶20000分按日封顶2000分(2011年8月1日起) |
2011年3月31日前办理以上指定交易,可获得双倍积分,封顶分值翻倍。
基金、账户金、外汇买卖业务仅限实时交易统计积分。
2010年剩余的个人网银积分将按一定规则折算后计入2011年积分。
三、活动说明:
1.礼品数量有限,先到先得。我行将根据客户需要,不定期更新礼品,每季度兑换礼品可能会有不同。
2.兑换礼品范围仅限本人积分。每位客户每季度限兑换一次礼品,如客户多次提交换礼申请,以我行每个兑换月收到的最后一次申请为准,如选择超出可用积分对应的礼品,则不予兑换。
3.客户兑换礼品后,我行于次月起开始配发,礼品直接配送至客户申请换礼时登记的地点(省外、青岛地址不予配送)。
4.申请兑换礼品时应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如手机号码、兑换地址等。建议客户本人接收礼品,如因他人代收导致礼品丢失、损坏等情况,由客户自行承担。
四、重要声明:
1.礼品图片仅供参考,颜色、图案、花色随机配送,以实物为准。
2.客户所兑换的礼品如有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由礼品的供应商负责处理、解决。
3.收货时请注意查看礼品是否完整,请确认礼品无破损后再收货。客户收货后,如再发现货运公司在运送过程中损坏了礼品,礼品无法退换。
4.因客户登记信息不准确,导致货运配送不到目的地退回的情况,如需重新配送,则运费须由客户自行承担。
5.中国建设银行与礼品供应商之间并无合伙、经销、代理关系和共同出卖人、广告媒体和保证人关系。
6.电子银行积分仅适用于本规则范围,在兑换取得礼品之前并不构成客户的资产,未经中国建设银行同意,积分不能折算现金或给予其它回馈方式。
7.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保留对积分规则解释的权利,并有权根据需要取消或修改相关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资格、积分累计计算、礼品及兑换标准),并经过相关途径(如银行网站、短信、报刊或各分支网点等)公告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