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33号)等有关规定,为确保我行个人贵金属业务在2012年圣诞节期间及2013年元旦假日期间平稳进行,现将有关交易安排通知如下:
一、个人实物黄金业务
1、2012年圣诞节期间个人实物黄金业务照常进行。
2、2012年12月31日(周一)下午3:30起停止交易,2013年1月2日(周三)起,个人实物黄金业务照常进行。每日上午9:00开始报价,下午4:30停止交易。
二、个人账户贵金属业务
1、2012年圣诞节期间个人账户贵金属(账户金、银、铂,下同)业务照常进行。
2、2012年12月31日(周一)下午3:30起,个人账户贵金属业务停止交易。2013年1月2日(周三)上午7时起,个人账户贵金属业务恢复正常交易。
中国建设银行
2012年12月21日